為進一步健全我區森林火災預警應急機制,提高處置森林火災能力,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區應急管理局起草了《汕尾市城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在充分征求汕尾市城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11月17日經區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正式印發實施。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汕尾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汕尾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汕尾市城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汕尾市城區森林防滅火工作職責事項劃分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森林防滅火工作實際,修訂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汕尾市城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以及相鄰縣(市、區)發生的對市城區造成重大影響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應對工作。
三、主要內容
《預案》共9部分及附件,正文主要包括總則、主要任務、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處置力量、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森林火災應急響應、應急保障、后期處置、附則。附件,主要包括森林火災分級標準、汕尾市城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值班電話、汕尾市城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任務分工、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前線指揮部組成及任務分工、區跨鎮(街)增援力量組成與調動。
第一部分:總則。提出了總體要求、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災害分級及響應分級。
第二部分:主要任務。明確了預案規定的具體任務為轉移疏散人員、組織撲火行動、保護重要目標、轉移重要物資及維護社會穩定。
第三部分: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包括了區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指揮單位任務分工、撲救指揮、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組織及專家組。
第四部分:處置力量。規定了森林火災撲救的主要力量編成、力量調動及跨區支援。
第五部分: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包括了森林火災的監測、預警及信息報告。
第六部分:森林火災應急響應。根據森林火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等,森林火災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4個等級。分別明確了Ⅰ級至Ⅳ級響應啟動條件、響應措施。
第七部分:應急保障。規范了4類保障,包括隊伍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及航空消防保障。
第八部分:后期處置。包括了火災發生后的評估、查處、約談整改、責任追究、工作總結及表彰獎勵工作。
第九部分:附則。包括預案培訓演練、預案管理與更新、以上、以下、以內、以外的含義、預案解釋、預案實施時間。
汕尾市城區應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2025-11-25 15:43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