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汕尾市城區區級儲備糧管理,發揮區級儲備糧保障糧食安全的作用,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汕尾市城區區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規范區級儲備糧管理的新舉措的需要。《汕尾市城區區級儲備糧管理辦法》(汕市區府辦〔2023〕5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出臺以來,在推進全區糧食儲備法制化建設進程、深化糧食市場化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儲備糧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改革創新,區級儲備糧管理面臨一些新情況,開展了一些新探索,新修訂的《汕尾市城區區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更切合我區實際管理需要。
(二)進一步加強糧食儲備安全管理的需要。黨中央、國務院對進一步加強糧食儲備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也相應提出了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這些新要求、新措施需要在《辦法》中體現出來,成為推動區級儲備糧安全管理的新規范。
二、政策依據
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參照《汕尾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基本框架
《辦法》包括七個章節:(一)總則;(二)儲備管理;(三)動用;(四)財務管理;(五)監督檢查;(六)法律責任;(七)附則。
四、主要修訂內容
《辦法》的修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完善區級儲備糧收儲和輪換管理制度。針對多種承儲方式及自主輪換方式,完善區級儲備糧收儲、輪換管理相關程序和管理要求。
二是將完善糧油購銷中標方資質審查。優化區國有糧油收儲有限責任公司對中標方的企業經營管理信用和社會信譽資質等進行審查及報告流程。
三是明確糧權歸屬。進一步規范區級儲備糧糧權屬問題,確保區級儲備糧在收儲、輪換、動用等環節得到有效監管,切實保障儲備糧權屬清晰、管理規范。
四是優化合作機制。健全聯合檢查機制,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構建長效監管模式,推動儲備糧管理規范運行。
汕尾市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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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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