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汕尾市城區2022年新增“四上”企業培育獎勵資金工作方案(暫行)》業經區政府九屆三十一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發展改革局反映。
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0日
汕尾市城區2022年新增“四上”企業
培育獎勵資金工作方案(暫行)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四上”企業培育、申報工作,積極推動城區企業上規升級,進一步壯大經濟實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結合實際,特制定《汕尾市城區2022年新增“四上”企業培育獎勵資金工作方案(暫行)》。
一、“四上”企業入庫統計標準
(一)規模以上工業:轄區內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工業法人單位。
(二)有資質的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業:
1.有資質的建筑業:轄區內具有總承包、專業承包資質(擁有住建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建筑業法人單位。
2.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轄區內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
(三)限額以上商貿業:
1.限額以上批發業:轄區內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法人單位。
2.限額以上零售業:轄區內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
3.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轄區內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
(四)規模以上服務業:
1.轄區內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和衛生行業。
2.轄區內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
3.轄區內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社會工作行業。
二、具體獎勵措施
(一)每新培育1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給予企業獎勵50萬元(不含省、汕尾市獎勵資金)。
(二)每新培育1家資質內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業、限額以上商貿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區財政一次性給予每家企業獎勵10萬元(不含汕尾市獎勵資金)。
三、以下情況不作為新增“四上”企業獎勵范圍
(一)以前年度作為新增“四上”企業已享受獎勵的,退出“四上”庫后又達到規模重新納入的企業。
(二)以前年度合并報表被發現后新拆分出的企業。
(三)重組及注冊登記發生變更的企業。
(四)納入后次年不能正常生產和正常出具報表的企業。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主體。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加大對新增“四上”企業的培育支持力度,不斷做大全區經濟基礎,從根本上提高全區經濟發展質量,強化統籌,組織到位,切實做好全區“四上”企業培育工作。
(二)強化政策落實。各責任單位要切實發揮行業管理和督導作用,各司其職、協同發力,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企業收到實效。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和部門聯動,將獎勵政策傳達到位,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知曉政策、享受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盡快上報入庫,形成各方參與、積極配合、齊抓共管、互相促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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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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