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今年9月,汕尾市城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于汕尾市城區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就做好審計整改工作提出了審議意見。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區領導多次對審計專題報告作出批示,要求各單位全面落實審計整改工作,同時促進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進工作。李緒區長主持召開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強調要扎實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壓實整改責任,實行“對賬銷號”,確保整改到位,以審計整改落實推動城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截至2021年12月14日,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共查出應整改問題200個(分解細化后),已完成整改問題182個,整改完成率91%。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進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整改責任。各鎮(街道)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能承擔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及時傳達區政府八屆一百一十次常務會議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具體問題整改。有關主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指導督促本領域整改工作,開展系統內專項檢查,加強部門間整改協調合力。
(二)大力推動整改,形成常態化管理。一是按照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區審計局積極開展審計整改跟蹤督促檢查,向相關鎮(街道)和單位印發整改提醒函和問題清單,并結合內部審計調研,對部分單位的整改情況開展現場督導,核查已完成整改問題的真實性,指導督促尚未完成整改問題特別是重點難點問題拿出舉措、集中攻堅,并推動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區審計局聯合區政府督查室建立“一周一通報”“一周一更新”整改模式,推進審計整改工作的常態化。對整改責任長期不落實、長期未報送或未更新整改情況的單位,聯合區人大財經委對審計整改工作進一步跟蹤督促,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二是相關鎮(街道)和單位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通過成立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制定整改計劃等,逐項落實整改。一些單位積極發揮內審作用,持續跟蹤問效整改。一些單位定期印發通知書進行提醒,防止舊病復發。
(三)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街道)和單位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舉一反三,標本兼治,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如:區政府印發了《汕尾市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理工作方案》《汕尾市城區落實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工作實施方案》,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制定了《汕尾市城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區市場監管局制定了《汕尾市城區推進開辦企業便利化實施方案》,通過建章立制,不斷堵塞漏洞,進一步規范管理。
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財政管理方面
1.區級財政管理方面。
(1)關于代編預算規模偏大的問題。
區財政局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內容,嚴格控制代編預算規模,將職業年金繳費等有明確使用單位和金額的代編預算列入單位年初預算,公共代編預算規模從2020年7.2億元減少到2021年5.96億元。
(2)關于預算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一是資金執行率低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加強項目管理,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已撥付項目資金343.69萬元。二是對培訓補貼對象審核不嚴的問題。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責成有關企業退回多核發的培訓補貼23.38萬元,并對其進行處罰。三是未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的問題。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已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報經區政府同意后將指標下達給預算單位。四是未按規定及時下撥中央耕地地力補貼資金的問題。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已申請下撥兩批次資金共336.23萬元。五是未全面清理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結余結轉資金的問題。區財政局于2021年10月18日印發《關于開展清理全區部門預算結余結轉資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預算單位進行自查,同時成立領導小組,于2021年11月25日印發《關于開展清理全區部門預算結余結轉資金工作的補充通知》。現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全區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進行清理檢查。
(3)關于預算收入征繳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多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問題。區財政局加強預算收入管理,目前已取消公證費項目。二是少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問題。區財政局已將財政專戶非稅收入33.22萬元全額繳入國庫。三是未及時收取2020年度非稅收入的問題。區財政局已督促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7個單位通過上繳國庫和作廢取消等方式整改9.22萬元,并于每季度末對非稅管理系統中執收單位已創建未繳款的通知書事項進行通報催收,形成常態化管理。四是未及時處理非稅管理系統中已作廢的繳款通知書的問題。新城中學等8個單位已處理作廢繳款通知書。
(4)國有資產閑置的問題。
2020年4月,區政府印發《汕尾市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理工作方案》,組織開展了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清查清理工作。截至2021年10月,62宗閑置房屋中有23宗房屋已被利用,23宗閑置土地中有11宗土地已被利用,其他閑置房屋和土地大部分由于產權不清、危房等問題暫無法統一盤活利用。
(5)關于預算績效管理有待加強的問題。
一是未建立績效評估機制的問題。區財政局于11月1日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度城區新增債券資金項目事前績效評估工作的通知》,委托第三方開展2022年度新增債券資金預備項目事前績效評估工作。二是部分項目績效目標設置不規范的問題。2019年度村公共衛生站規范化建設等9個項目已按規定設置績效目標。2021年度全部財政資金項目支出已納入“數字財政”公共財政綜合管理平臺項目庫,項目入庫同時填報績效目標,預算執行情況由省財政廳實時監控。三是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區財政局已督促東涌鎮政府加快推進銅鑼寨古墻修復和雕塑制作工程項目進度。
2. 部門預算執行方面。
(1)關于部門預算編制與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年底突擊花錢的問題。相關單位對目前正在實施的合同進行全面梳理,加強合同實施程序的監督,嚴格按照合同約定付款,防止年底突擊花錢等現象發生。二是工程項目未列入當年政府采購預算的問題。相關單位通過成立整改小組和組織財會人員學習等方式進一步規范采購管理,做好年初采購預算和年中預算計劃,保證政府采購項目規范運行。
(2)關于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一是超范圍使用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支付教師節慰問品等的問題。相關單位已申請設置工會經費銀行賬戶,調整賬務,依法推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二是超出規定范圍和限額使用現金、未全面落實公務卡結算制度的問題。相關單位已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進行結算,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和公務卡結算制度。
(3)關于“三公經費”、會議費等預算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
一是超預算支出“三公”經費及會議費、培訓費的問題。從2021年起,相關單位嚴格執行人大批復預算,嚴禁超預算安排支出。二是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的問題。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強財會人員業務知識的學習培訓,要求財會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規范會計核算,如實反映“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三是超標準報銷交通費及住宿費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將超標準報銷的費用0.33萬元全部收回。四是部分單位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嚴格執行政府集中采購制度,規范采購流程;田家炳中學、新城中學已按規定實行招投標。
(4)關于部分單位非稅收入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利息收入未及時足額繳入國庫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將利息收入26.22萬元全部繳入國庫。二是將食堂承包款轉換為教師用餐優惠,變相占用非稅收入的問題。田家炳中學已將非稅收入10萬元繳入財政專戶。
(二)政策措施落實方面
1.促進就業優先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未將處置就業風險支出納入區財政應急儲備使用范圍的問題。2021年區財政局已將處置就業風險支出納入財政應急儲備金使用范圍。二是錄用公益性崗位人員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和二輕集體企業聯社分別采取解除勞動合同、停止錄用的措施落實整改。三是未按規定每月至少開展1次跟蹤服務失業登記人員的問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落實失業登記人員每月1次就業跟蹤服務,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
2.“南粵家政”政策措施落實方面。
一是未完成2019年“南粵家政”200人次培訓任務的問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深入各鎮(街道)、企業、農貿市場設置流動咨詢點,加強培訓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相關培訓,確保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二是未執行相關規定,2020年4月仍繼續與2家職業培訓學校簽訂勞動力技能晉升培訓協議的問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終止與相關培訓學校簽訂的培訓協議。
3.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工作部署落實方面。
一是未制定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工作計劃的問題。區發展改革局已印發《2021年度海陸豐革命老區扶持政策貫徹落實工作計劃》。二是農業產業園項目實施主體自籌資金投入較慢的問題。截至2021年11月底,企業自籌資金投入9257.84萬元,資金使用進度92.2%。三是紅草鎮政府負責的汕尾高新區紅草園區土方平整項目推進緩慢的問題。目前十八、十九、二十期項目均已竣工驗收。四是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未聯合區衛生健康局建立農村飲用水水質檢測、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和平臺的問題。目前,上述共享機制和平臺已建立。
4.基層基礎建設年政策措施落實方面。
(1)關于“紅色細胞工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相關鎮(街道)已落實1名鎮(街道)干部全脫產專職駐1個村(社區)工作;相關村(社區)“兩委”干部均未超過核定職數;東涌鎮和香洲街道村(社區)“兩委”交叉率均高于90%;相關村(社區)老人會、理事會、鄉賢會等各類組織已落實向村級黨組織報告制度。
(2)關于“平安細胞工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相關村(社區)已按照“六定”制度落實網格員待遇。已完成一村(社區)一警配備工作;已落實“七必上時段”的勸導工作;村民(輔)警已落實每周不少于3天到聯系點開展工作的要求;村(社區)未在主干道、主要道路安裝視頻監控的問題,相關鎮(街道)已將信息上報區委政法委,由政法委和公安部門統一建設;駐村法律顧問已按合同規定每月不少于8小時到駐村開展現場法律顧問服務和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法制講座工作;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區農村宅基地和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5. 營商環境優化政策措施落實方面。
(1)關于便民利企服務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政務服務事項進駐實體大廳比例未達標的問題。區各部門應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事項1296項,已進駐政務服務大廳1168項,進駐率90.12%。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于10月29日召開進駐工作協調會,對調整的事項以及未進駐事項進行再梳理,并形成進駐事項清單,擬送區政府常務會議。二是“一次通辦”工作進展不平衡的問題。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優化辦事流程,大力推進“兩減一即”。三是“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不夠深化的問題。我區已進駐政務服務大廳1168項,根據三集中三到位原則,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印發《關于轉發〈關于做好進駐5G+智慧政務服務中心各項準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事項進駐部門派員進駐市民服務廣場,并設立首席代表。截至11月8日,我區已進駐市民服務廣場審批人員共21個部門114人。四是未提供刻制印章免費服務的問題。區政府已印發《汕尾市城區落實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工作實施方案》,并全面落實到位。
(2)關于信息化建設進度不夠理想的問題。
一是未建立開辦企業全鏈條信息共享機制的問題。區市場監管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區推進開辦企業便利化實施方案》,逐步推進此項工作。二是部分部門政務服務數據未共享的問題。目前,我區已完成32項政務服務事項數據資源目錄掛接,實行20類數據共享。
(3)關于“網上辦事”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不夠完善的問題。區市場監管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區推進開辦企業便利化實施方案》,逐步推進此項工作。二是農業投資項目未實現網上辦理和網上備案的問題。正在推進整改中。
(三)重點民生項目和專項資金方面
1. 2019—2020年鄉村振興項目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方面。
一是中小河流治理、雨污分流、鄉村振興示范帶三個項目存在資金缺口4061萬元的問題。雨污分流、鄉村振興示范帶項目資金已經配套。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目前三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均已完工驗收。三是超出規定范圍使用現金發放廁所革命補貼款26.75萬元的問題。相關單位已杜絕大額現金支付,其中:紅草鎮政府已責成相關村委將現金退回,通過公賬轉賬到農戶“一卡通”方式,將戶廁改革補貼資金發放到戶。四是未按各鎮街實際建設完成量下達2020年“廁所革命”市級補助資金11.73萬元的問題。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已于12月10日召開2020年“廁所革命”市級補助資金結轉協調會議,經討論研究決定,以多退少補方式進行結轉,下一步將聯合財政部門及相關鎮街完善資金調配。五是紅草鎮政府未對“四好農村路”(村路)建設、鄉村振興示范帶建設項目進行賬務核算的問題。已將上述項目在2020年度進行賬務核算。
2. 惠漁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區財政未及時安排捷勝海堤加固項目區級配套資金2200萬元的問題。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已向上級申請2022年度中央補助資金2000萬元,以減少區本級財政配套的壓力。二是未實現2020年“減船轉產”資金績效目標的問題。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已制定《汕尾市城區2019年漁民減船轉產項目實施方案》,組織人員開展調查,確定13艘漁船列入2019年減船轉產對象,于12月3日報區財政核撥補助資金共1746.6萬元。三是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負責的2項惠漁政務服務事項仍未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受理審批的問題,上述事項已進駐市民服務廣場。
(四)績效方面
1.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區文化旅游綜合服務中心及周邊道路提升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根據市自然資源局意見已要求設計單位對原有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完善。本項目目前存在土地未合宗、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未核發問題,下來將積極與相關部門協商解決,督促施工單位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形成實物工作量。二是專項債券資金利息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的問題。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已將利息收入11.12萬元上繳國庫。
2. 新增財政直達資金績效方面。
(1)關于部分下達至企業的直達資金使用效益不佳的問題。
一是區衛生健康局未申請撥付使用新冠肺炎疫情中央補助結算項目資金的問題。該資金415.75萬元已撥付完畢。二是區應急物資保健體系項目廠房建設緩慢的問題。區財政局、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廣東香雪健康產業園有限公司加快項目建設進度,項目一期建設已完成。目前,車間已具備防護服、口罩的生產、檢驗和倉儲能力。
(2)關于違規將新增財政直達資金轉至預算單位賬戶,并在直達資金系統多報支出的問題。
一是直達扶貧資金未落實到具體項目的問題。區財政局已將中央財政專項扶貧直達資金90萬元收回,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重新指定分配方案,將資金分配撥付至汕尾市城區龍泰種養專業合作社(40萬元)、澤輝種養專業合作社(40萬元)、現代健康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10萬元)。二是未支付發熱門診和診室規范化建設補助資金的問題。汕尾逸揮基金醫院已將該筆資金850萬元支付到設備中標公司。
(3)關于違規使用資金的問題。
一是區財政局將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867萬元用于發放2020年7月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問題。已安排區本級財政資金進行了歸墊,并用于教育、農村污水處理等民生事務,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承載的政策事項已落實。二是區龍泰種養專業合作社將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0萬元違規用于場地裝修等事項的問題。該合作社已將以上資金原渠道歸還財政。三是向20名死亡人員賬戶發放補助2.68萬元的問題。區民政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已全部追回多發補助資金并上繳財政。
3. 紅草鎮晨洲村新農村建設工程績效方面。
一是晨洲村在新農村建設項目申報時未將項目績效目標分解細化為具體的績效指標的問題。落實項目負責人預算績效負責制,以績效目標為導向,合理制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宣傳不到位的問題。紅草鎮政府將宣傳解讀工作做細,采取座談會、入戶走訪等形式,向村民說明新農村建設方案內容。優先安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作為建設管護主體,增強村民推進鄉村振興的責任感和積極性。
(五)政府投資建設方面
1.汕尾市城區重點建設項目方面。
(1)關于建設項目手續不齊全的問題。
一是廣東省龜齡島東海域國家級海洋牧場建設項目未辦理項目環評和海域使用相關手續、項目已竣工未按規定辦理國家總體竣工驗收的問題。項目已經過農業農村部有關專家驗收。二是區城鎮老舊小區微改造提升項目(三馬路、翠園街)未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問題。由于歷史遺留問題,項目建設單位沒有建設用地批準手續或不動產權證,未能辦理工程建設規劃許可等前置手續,進而未能申請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2)關于部分工程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一是區城鎮老舊小區微改造提升項目(澳門街和高第街)未按規定編制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問題。監理單位已編制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并開展常態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二是區城鎮老舊小區微改造提升項目(翠園街)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建設單位通過多次敦促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拆除不符合施工技術標準腳手架等方式進行整改。
(3)關于鳳山中學教學樓拆建改造及配套工程拖欠質量檢測服務款12.5萬元的問題。正在推進整改中。
2.區教師發展中心建設項目決算方面。
(1)關于多付項目建安工程費的問題。已收回多付款項23.68萬元。
(2)關于項目設計變更未履行設計變更手續的問題。已完善設計變更手續。
3.捷勝漁港現代三級漁港一期工程決算方面。
(1)關于拖欠合同款183.03萬元的問題。正在推進整改中。
(2)關于工程資料管理混亂的問題。捷勝鎮政府已對現有資料進行歸檔整理。
三、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從整改情況看,審計工作報告所反映的問題大部分已得到整改,但仍有小部分問題尚未得到徹底糾正。主要是:
(一)已部署整改計劃的問題,需進一步推進落實。如:資金執行率低、未及時收取非稅收入等12個問題,有關單位已統籌部署整改工作。
(二)涉及多部門協調的問題,需多方合力整改。如:未在主干道和主要道路安裝視頻監控、未及時安排捷勝海堤加固項目區級配套資金2個問題涉及多個部門,需要統籌各方合力推進。農業投資項目未實現網上辦理和網上備案、區城鎮老舊小區微改造提升項目(三馬路、翠園街)未辦理施工許可證2個問題涉及到城區沒有相關職能,需要協調上級職能部門統籌推進。
(三)整改力度不足的問題,需盡快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到位。如:虛假詢價采購辦公桌椅等家具、未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餐飲服務單位2個問題仍有個別單位未較好解決,相關主管部門未及時作出處理。
相關鎮(街道)和單位對未完成整改的審計查出問題,已作出承諾和工作安排,加大力度推進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下一步,區審計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區委、區政府部署要求以及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持續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跟蹤檢查,以釘釘子精神推動整改落實,促進整改責任單位進一步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整改真正改到位、改出成效,以優異的整改工作成效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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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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