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區府辦函〔2024〕5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汕尾市城區促進科技創新強區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6日
汕尾市城區促進科技創新強區建設行動方案
(2023-2026年)
為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科技創新強市工作部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促進科技創新強區建設,推動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城區實際,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關于科技創新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對廣東系列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堅持科技創新在全區發展大局中的核心地位,以創新引領跨越發展、賦能高質量發展,支撐“百千萬工程”實施,促進科技創新強區建設。
二、主要目標
(一)創新要素集聚提速。強化創新平臺、科技投入、成果轉化、創新主體、科技人才等科創工作,促進科技創新要素進一步集聚提速。
1.創新平臺建設提速。布局建成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等省級創新平臺8家,建設市級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10家。與科研院所聯合創建產業技術研究中心和高水平技術創新平臺,全區規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50%。
2.產業技術攻關能力提速。協調創新機制進一步完善,整合創新資源共同開展關鍵技術、共性技術聯合攻關,組建市級創新聯合體,突破一批制約重點產業發展的技術瓶頸問題。
3.創新主體隊伍壯大提速。實施科技型企業倍增計劃,科技型企業群體加快壯大,全區科技型企業實現倍增,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142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0家。
4.成果轉化效能提速。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不斷完善,企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明顯提高,全區登記技術合同交易額達到1650萬元以上,創建市級科技成果中試基地2家。
5.人才支撐體系建設提速。人才發展生態不斷完善,人才供給與產業需求精準匹配,科技人才發現、培養、激勵機制不斷完善。全區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4萬人,累計新引進大學生達到0.5萬人,引進培育高端人才6名,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1個。
6.創新政策體系建設優化提速。創新政策措施精準供給、精細落實,科技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科技信貸產品更加豐富,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新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形成。
7.科技研發投入提速。R&D/GDP達到2.65%。
(二)特色優勢產業技術領先。發揮“政產學研金介用”作用,促進我區電子信息、海洋產業、現代農業等特色優勢產業技術領先。
1.電子信息新型顯示技術領先。立足光電子器件、新型平板顯示及其模塊等零配件產業基礎,引導相關產業龍頭企業,推動發展新型顯示、超高清攝像模組及智能終端等高端電子器件產業創新發展,實現相關技術國內領先。
2.海洋牧場建設技術領先。以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汕尾(馬宮)漁港經濟區為基礎,陸海聯動、兩灣并進、多層發展。充分發揮“政產學研金介用”作用,支持深遠海和海洋牧場建設,重點支持開展“深遠海養殖+精深加工”技術研發,形成一批省內領先的技術和成果。
3.現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推廣應用領先。以推進鄉村振興建設為抓手,強化番薯、荔枝等優勢傳統農產品新技術、新品種推廣應用,建設優良品種、先進技術示范基地6個,推廣優良品種3個,現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推廣應用省內領先。
(三)科技創新生態建設實現新突破。加強和優化科技創新生態環境建設,促進創新產業發展環境、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和科學技術普及等創新生態環境取得新突破。
1.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良好發展環境上實現新突破。科技創新政策體系不斷健全,科技創新治理體系、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深度融合,創新生態明顯優化。
2.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實現新突破。科技體制機制改革進展順利,技術創新效率不斷提升、創新平臺建設日益強化、孵化鏈條持續完善,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效率有效提高。
3.科學技術普及教育實現新突破。強化科學技術普及教育,持續舉辦豐富多彩的科技惠民科普活動,加強科普場館和科普資源庫建設,努力提高公民科學素質,公民具備科學素質比例達到16.5%。
三、工作舉措
(一)加強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1.助力高新區建設進位爭先。配合汕尾高新區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未來產業,圍繞科技金融、孵化育成、人才招引、知識產權服務、用地保障等創新需求,健全企業創新發展全鏈條服務體系,持續增強產業孵化優勢,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培育招引,助力高新區建設進位爭先。〔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城區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自然資源局〕
2.優化科技創新平臺規劃布局。瞄準全區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總體需求,加強頂層設計和系統布局,在電子信息制造、食品加工、紡織服裝等重要領域,建設一批科技創新平臺,提升產業發展的層次和水平。到2026年,基本形成以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中心、中試基地為支撐,與全區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總體目標相適應的科技創新平臺體系。〔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3.圍繞產業鏈布局創新鏈。積極借力外腦,實施“大院大所大平臺”計劃,面向產業升級和新經濟發展需求補科技創新“短板”,解決企業技術難題,為高質量發展超越提供高能引擎。圍繞我區產業發展規劃和重點產業集群發展需求,鼓勵支持行業骨干企業牽頭,聯合高校院所、上下游優勢企業,組建產業技術研究中心,開展工程化、集成化關鍵技術研究開發,所得成果以市場化方式向我區企業持續輸入,促進我區主導產業快速發展壯大。到2026年,一個主導產業至少創建一個科研創新平臺。〔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4.探索打造特色產業園。廣泛集聚高端創新資源,圍繞壯大實體經濟和推進制造業高端發展,爭取打造具有我區創新發展特色的特色園區、專業園區。助力汕尾高新區進一步擦亮省級電子元件及顯示器件特色產業園區“金字招牌”,強化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做強做大電子信息產業。〔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5.建設高技術海洋牧場。支持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有關企業積極開展“深遠海養殖+精深加工”技術研發,爭取形成一批省內領先的技術和成果,打造成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具有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的現代化海洋牧場產業園,形成現代海洋漁業產業集群,高質量建設“海上糧倉”。〔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責任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6.加快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圍繞電子信息制造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按照“建鏈、補鏈、延鏈、強鏈”目標,推動與國內雙一流高校開展深度產學研合作,爭取引進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實驗室或研究機構到我區設立分支機構,依托現有優勢產業基礎和平臺載體,推進產業鏈與創新鏈融合發展,構建支柱產業集群技術研發大平臺,加快形成“3+N”產業集群。〔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7.構建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配合華南師范大學汕尾校區、汕尾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等高校或研究機構,建設引進一批協同創新實踐平臺,打造人才創新創業前沿陣地。〔牽頭單位: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二)加強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1.加大科技投入。不斷優化研發投入環境,健全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社會多渠道投入共建共享機制。引導以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的全社會研發投入整體提升。進一步優化科研經費投入模式,調整科研資金投入結構,有梯次、分階段地提高全區R&D占GDP比重。完善科技創新統計體系和工作機制,推動科技部門、統計部門、工業部門、企事業單位完善統計方法和指標體系,做到應統盡統。力爭到2026年,全區R&D/GDP達到2.65%,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經費占比逐步提高。〔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科協,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2.做強做大高新技術企業。強化科技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強對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引導和培育,堅持盤活存量、引進增量、增加總量。加大科技招商引資力度,深入優化營商環境,整體引進更多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我區。到2026年,全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0家。〔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3.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引培工作。大力引進和培育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從企業技術創新、知識產權獲取、品牌打造、財務制度規范等方面加以指導,鼓勵和促進企業走上規模化之路,發展壯大一批有實力的科技型企業。到2026年,全區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142家。〔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4.加強科技融灣。加強與大灣區名校大院開展科技創新合作,共建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聯合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高校、科研機構和創新平臺要素開放共享,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人才培養與合理流動,強化科技服務業交流合作。〔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教育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5.推進創新平臺建設。引導企業開展省級企業重點實驗室、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市級企業研究開發中心、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等企業創新平臺創建工作,提高企業技術自給率。到2026年,創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等省級創新平臺8家以上;新增市級企業研究開發中心、市級新型研發機構13家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6.積極開展科技招商。圍繞我區重點產業發展,繪制科技招商圖譜,與廣州、深圳等大灣區龍頭城市加強科技人才和成果對接,力爭招引一批科創項目、吸引一批科技人才、轉化一批科技成果、引建一批平臺機構。〔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中心、區發展改革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7.推進產業改造升級。推動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實施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工程,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充分利用新一代數字技術全方位、全角度、全鏈條賦能傳統制造業,推動全區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利用工業互聯網改造傳統產業,推動戰略性產業集群、特色產業及優勢產業集群開展數字化轉型試點,支持工業企業“上云用數賦智”。到2026年,力爭累計推動45家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建設及應用發展,實現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8.推進技術協同創新。聚焦電子信息等產業集群,以及現代農業、食品加工、紡織服裝等優勢傳統行業,大力推進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術協同創新,創建技術創新聯盟,逐步解決制約產業創新發展的“卡脖子”技術問題。到2026年,力爭每萬人口專利發明擁有量達到0.5件以上。〔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9.推動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積極引導各類資本進入科技創新領域,加快形成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各類資本積極參與的多元化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協調市有關部門推動轄區各銀行機構加大科技信貸產品的推廣應用,到2026年,科技企業銀行貸款授信額度獲得較大幅度提高。〔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金融工作局、區市場監管局〕
(三)加強孵化育成體系建設。
1.加快孵化育成體系建設。鼓勵政府、新型研發機構和社會資本合作投資建設和運營孵化育成體系,推進孵化育成體系建設;支持孵化機構以市場化手段集聚創新團隊、創業項目、風(創)投機構等各類要素,形成“苗圃-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區”的孵化育成體系鏈條。到2026年,市級及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累計達到10家。〔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2.推動大學科技園建設。助力華南師范大學汕尾校區、汕尾職院,按照省級大學科技園認定條件,謀劃做好省級大學科技園創建工作。〔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
(四)加強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建設。
1.助力創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支持大院大所與企業之間的交流合作,鼓勵創新聯合體牽頭舉辦科技成果與產業對接會,進一步強化應用技術賦能創新創造創業,實現技術成果推介和企業需求精準對接,打通大院大所到企業的“最后一公里”,助力汕尾高新區加快培育新興產業和創新型產業集群,加強協同技術攻關與成果轉化應用,創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直有關單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2.促進創新研發飛地建設提質增效。加快汕尾市城區創新島(光明)建設,依托光明區優秀創新團隊和產業項目,引進培育一批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成果、重點人才,形成“研發設計在光明,轉化落地在城區”的創新新生態。〔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3.建設市級科技成果中試基地。支持企業加快科技成果中試熟化,提升產品市場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轉型升級。鼓勵支持企業聯合粵港澳大灣區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聯合技術創新,重點在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產業領域,建設市級科技成果中試基地,縮短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距離。到2026年,建成市級科技成果中試基地達到2家。〔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五)加強人才體系建設。
1.強化人才隊伍建設。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方針,做好人才工作“引育用服管”五篇文章,營造崇尚創新的社會氛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構筑集聚國內外優秀人才的科研創新高地。到2026年,力爭引進培育高端人才6名,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1個;全區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4萬人以上,累計新引進大學生達到0.5萬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比例達到32%以上。〔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教育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2.實施人才激勵政策。深入實施《汕尾市“善美英才”計劃》,結合實際制定我區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人才激勵措施。組織和申報實施省“揚帆計劃”“特支計劃”等省重大人才工程相關平臺項目,促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引進取得新突破。〔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3.以創新驅動賦能人才發展。聚焦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的比較研究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比較研究,圍繞電子信息制造、食品加工、紡織服裝等產業,結合“奔向海陸豐”人才系列活動、科技創新大賽、創業青年培訓等,注重將高層次人才、黨外干部、民企二代、創業人才、企業人員等納入培訓范圍,常態化、一體化開展理論講授、創業培訓、經驗分享、政策輔導、主題交流、項目路演等活動。〔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區委統戰部、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委黨校〕
(六)加強科技政策支撐體系建設。
1.落實國家和省市科技創新政策。加大對國家、省、市促進科技創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和使用力度,優化營商環境,簡化辦事流程,確保企業研發、成果轉化、人才引進、稅收優惠等相關政策及時落地實施。完善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健全科技管理,進一步激發創新動力。配合市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2.完善區科技創新政策。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政策,出臺促進科技創新強區建設政策文件,強化科技創新政策供給。建立科技創新政策評估機制,及時梳理、修改阻礙科技創新的政策規定和制度。〔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市場監管局〕
3.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堅持新發展理念,深化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破除制約技術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提高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效率,加強科研誠信監管,推動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取得新突破。〔牽頭單位: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
4.強化科普教育工作。持續舉辦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技活動周、科普日等科普活動,打造各類科普公共平臺、科普場館、科普基地及科普設施,建設科普資源庫,努力提高公民科學素質,到2026年,公民具備科學素質比例達到16.5%。〔牽頭單位:區科協、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市場監管局〕
四、激勵措施
有關獎補事項和獎補標準按照《汕尾市城區促進科技創新的獎勵辦法》執行。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加強對科技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形成上下聯動、統一高效的工作機制,確保抓深抓實、見行成效。
(二)對照評價體系,完成年度考核。貫徹落實本行動方案工作部署,按照年度工作目標、工作進度,建立目標清單、責任清單,逐項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將重點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具體人,把工作抓實抓細抓落地,扎實完成年度任務目標。
(三)強化輿論宣傳,營造良好環境。營造寬容失敗、鼓勵創新的環境,強化宣傳和輿論引導,加大對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典型創新創業人才和創新型企業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激發全社會的創新創造活力,在全社會營造鼓勵支持參與創新、重視人才的良好創新環境。
六、其他事項
(一)解釋單位。本行動方案由汕尾市城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二)有效期。本行動方案自印發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行動方案印發后,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0年11月6日印發的《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尾市城區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汕市區府辦〔2020〕33號)廢止。
附件1
汕尾市城區促進科技創新強區建設行動方案
(2023-2026年)
附件2
汕尾市城區促進科技創新強區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6年)任務分解表
政策解讀:《汕尾市城區促進科技創新強區建設行動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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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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