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汕尾市城區2021 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汕尾建用字〔2022〕6號
關于汕尾市城區2021 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
經你市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汕尾市城區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汕市區自然資〔2022〕17 號)收悉。經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同意你市將汕尾市城區紅草鎮經濟聯合總社屬下的國有農用地38.1415公頃(其他農用地38.1415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土地(合計38.1415 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后依照規劃安排作為汕尾市城區城鎮建設用地。
二、該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汕尾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2月27日
抄送: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市政府、市財政局、市林業局,汕尾市城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林業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2022-06-12 11:45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