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安排,結合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實際,我局組織對全區(qū)范圍內生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等進行監(jiān)督抽檢工作。根據(jù)已出檢測報告情況,本期予以公示584批次食品監(jiān)督抽樣檢測結果,其中抽檢不合格食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發(fā)現(xiàn)率0.68%。合格食品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詳見附件1、2。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具體信息是:
1.汕尾市城區(qū)大新酒樓購進日期為2025-07-08的雞蛋,經抽樣檢驗,甲氧芐啶項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汕尾市城區(qū)順風蔬菜經營部購進日期為2025-08-06的小米椒(辣椒),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3.汕尾市城區(qū)馳盛水產品檔購進日期為2025-08-06的帶子(貝類),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4.東涌市場林金歡購進日期為2025-07-16的胡蘿卜,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我局已對不合格食品展開立案調查,查處情況將按照規(guī)定予以公開。
汕尾市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汕尾市城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xù)?




您現(xiàn)在所在的位置 :
2025-09-30 11:58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