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汕尾市城區教育局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教育局(部門名稱)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教育局主要職責及概況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或制發全區教育規定和實施辦法。
2、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教育、教學體制改革,規劃、調整中小學布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設立、撤銷和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
3、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資、教育預算標準的辦法和方法;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區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專項撥款。
4、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九年義務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教育教學管理,管理全區學前教育、殘疾兒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勞動、國防、安全和科技教育工作。
5、指導和管理全區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6、指導學校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全區教育工會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7、全面負責師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中小學校長的培訓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教師職業資格的考核考試、認定等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負責新教師招聘錄用和師資調配的審核辦理工作;會同主管部門做好教師的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8、統籌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編制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組織協調招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9、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檢查工作。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督導和復查;負責對下屬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規、教育經費投入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組織、指導素質教育評估和中小學辦學水平的督導評估;負責區級兼職督學、特約教育督導員的聘請和管理工作。
10、指導、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后勤保障及信息技術教育、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統計工作。
11、歸口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對外宣傳工作。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汕尾市城區教育局預算為本級預算。
內設機構情況:
按照部門預算編報要求,納入區教育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為本級單位,沒有下屬單位。
教育系統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的單位有25個,其中:局機關1個、完全中學5所、中等職業學校2所、普通初中10所(其中九年一貫制學校2所)、鎮(街道)中心小學7所。機構名稱如下:
|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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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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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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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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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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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教育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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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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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紅草第二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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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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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汕尾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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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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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石洲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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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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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新城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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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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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捷勝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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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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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田家炳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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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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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田家炳中學香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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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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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東涌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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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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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紅草逸揮基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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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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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捷勝文昌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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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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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新港街道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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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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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中等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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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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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香洲街道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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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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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紅草中等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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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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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鳳山街道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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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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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香洲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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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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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馬宮街道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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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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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香洲街道逸夫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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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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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紅草鎮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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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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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鳳山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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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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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東涌鎮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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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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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鳳翔逸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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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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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捷勝鎮中心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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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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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區馬宮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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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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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部門預算為局機關本級預算,教育系統各學校不納入部門預算的匯總單位。
2、部門預算內設機構及人員情況:教育局內設秘書股、人事股、監察保衛股、計劃財務股、教育股、招生工作股、督導室、教育教學研究室、電化教學儀器站、工會等10個股室,行政實有在職人數16人、行政實有退休人數12人,教育局全額事業實有在職人數11人、全額事業實有離退休人數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收入預算488.02萬元,比上年增加128.92萬元,增長35.90%,主要原因是在職和退休人員增資、增加教師培訓、教研等教學活動經費;支出預算488.02萬元,比上年增加128.92萬元,增長35.90%,主要原因是因為人員工資及津補貼的提標引起工資福利支出預算增加所致,增加教師培訓、教研等教學活動經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1萬元,比上年減少2.9萬元,減少72.50%,一是公車改革后本單位保有公務用車數量減少,相關維護費用隨之減少;二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控制和規范公務接待支出,嚴格控制支出,堅持厲行節約。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8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85萬元),比上年減少2.15萬元,減少71.67%,;公務接待費0.25萬元,比上年減少0.75萬元,減少75.00%,。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9.98萬元,比上年增加13.98萬元,增加233%。主要用于辦公經費、印刷費、水電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開支,以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其中:辦公19.98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鑒于2017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需在完成2017年決算編制后才能統計匯總相關數據,因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10931.92萬元,分布構成情況為:流動資產10284萬元(財政應返還額度8650.68萬元、其他應收款282.73萬元),主要實物資產(固定資產)數據情況為:647.92萬元(其中:房屋及構建物396.77萬元、車輛67.81萬元、辦公設備等183.34萬元),資產變動情況為:固定資產比上年增加18.2萬元。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區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如高中階段招生考試費。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六、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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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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