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汕尾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功能分類)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汕尾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 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制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協調機制,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執法監察工作,依法受理信訪和舉報投訴等工作,承辦區政府及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按照部門預算編報要求,納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為本級單位包括:局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下屬單位預算,部門預算填報并入局機關統一填報。下屬單位具體包括:人才管理辦公室、區城鄉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情況,辦公室、公務員管理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就業促業股、工資股、社會保險股、勞動關系股、培訓教育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勞動監察綜合執法大隊;屬下3個事業單位:人才管理辦公室、區城鄉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三、人員構成情況
編制:49人,實有:46人。
具體公開表樣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收入預算510.51萬元,比上年增加91.54萬元,增長21.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支出預算510.51萬元,比上年增加91.54萬元,增長21.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3.4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4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公務用車運行費2.4萬元, 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1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與上年保持不變。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72.36萬元,比上年增加24.24萬元,增長50.37%,主要原因是新農保工作人員工資提高和日常辦公費增長。其中:辦公費30.9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費41.4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0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萬元等。
四、 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等。
五、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一輛公務用車和一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和其他固定資產,分布構成情況為:一輛公務用車和一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和其他固定資產,主要實物資產數據情況為:2輛汽車,資產變動情況為:汽車年初數為37.31萬元,年末數為37.31萬元;其它固定資產年初數為156.48萬元,年末數為159.91萬元。
六、 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今年無開展此項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說明:本項為必須公開內容,可解釋本部門預算特有的較為專業的名詞,或是財政預算編制方面名詞。)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如……(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行。
(各部門應根據公開預算表中對應的經費情況進行名詞解釋,對未涉及的名詞可以刪除)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2018-04-07 16:30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