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公告
經查,汕尾市城區電動車摩托車協會、汕尾市城區明德志愿者協會等2家社會組織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23年度工作報告,違反了《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特此公告。
汕尾市城區民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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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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