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就業創業惠企惠民政策清單 |
類型 | 內容 | 具體項目 | 補貼條件 | 涉及群體 | 補貼對象 | 補貼標準 | 補貼期限 |
一、對企業(用人單位)招用工予以補助 | (一)給予一次性吸納補助。 | 1.一次性擴崗補助 | 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養老保險費。 | 高校畢業生、失業青年 | 用人單位 | 1000元/人 | 一次性 |
2.吸納首次在汕就業補貼 | 非公企業新招用首次在汕尾就業(參保)的本市戶籍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 | 本市戶籍人員 | 用人單位 | 1000元/人 | 一次性 |
3.吸納退役軍人就業補貼 | 招用退役1年內軍人,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參保1年以上。 | 退役軍人 |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10000元/人 | 一次性 |
4.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 | 招用脫貧人口(本省及協作地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 | 脫貧人口 |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5000元/人 | 一次性 |
5.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就業補貼 | 家政服務企業(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務人員月平均失業保險繳費人數達到20人以上)招用家政服務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 | 家政服務人員 | 用人單位 | 每1人1000元 | 每年一次 |
(二)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 6.小微企業社保補貼 | 小型微型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 | 高校畢業生 |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每月補貼用人單位實繳的保險費 | 每人最長可享受2年。 |
7.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脫貧人口(本省及協作地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 | 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 |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每月補貼用人單位實繳的保險費 | 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
8.員工制家政企業社保補貼 | 家政服務企業招用相關人員屬于家政服務人員的,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 | 家政服務人員 | 用人單位 | 每月補貼用人單位實繳50%的保險費 | 3年 |
(三)給予就業見習補貼。 | 9.就業見習補貼 | 用人單位(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單位)組織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用人單位每月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80%的標準對見習人員支付工作補貼。 | 高校畢業生、失業青年 | 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最高1620元 | 最長不超過12個月。 |
(四)給予協助重點企業招工補貼。 | 10.職業介紹補貼 |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勞動者到機構所在地重點用工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就業,勞動者在被推薦企業穩定就業并參保6個月以上。 | 勞動者 |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 每人400元 | 一次性 |
二、對勞動者就業予以補貼 | (五)給予到用人單位就業勞動者補貼。 | 11.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 | 畢業2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到我市用人單位就業(入編機關事業單位的除外),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 | 高校畢業生 | 個人 | 博士10000元/碩士7000元/其他5000元 | 一次性 |
(六)給予靈活就業的勞動者社保補貼。 | 12.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 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已辦理就業登記并以個人身份參保3個月以上。 | 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 | 個人 | 每月600元 | 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
三、對勞動者創業給予資助 | (七)幫助創業者解決啟動資金。 | 13.一次性創業資助 | 勞動者(類型:在校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中職、技校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軍轉干部、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本省脫貧人口;返鄉創業人員;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作為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創辦初創企業,并登記注冊(正常經營)滿6個月以上,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人或經營者)正常參保。 | 畢業生、退役軍人、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返鄉創業人員等 | 個人 | 10000元 | 一次性 |
14.租金補貼 | 勞動者(類型:在校及畢業5年內的高校、中職、技校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軍轉干部、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本省脫貧人口;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作為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創辦初創企業,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人或經營者)正常參保。經營場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自有物業,屬租賃場地(注冊登記地一致)。 | 畢業生、退役軍人、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等 | 個人 | 每年最高4000元 | 累計不超過3年。 |
15.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 初創企業(指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律所、會計師事務所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招用員工,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除外)。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補貼;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 | 勞動者 | 用人單位 | 最高不超過3萬元 | 一次性 |
(八)向創業者提供創業指導服務。 | 16.創業培訓補貼 | 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為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提供免費創業培訓,相關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后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對機構予以補助。 | 勞動者 | 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 | 300元至2800元 | 一次性 |
17.創業孵化補貼 | 人社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人員、退役軍人等六類創業者提供1年以上的創業孵化服務并孵化成功(注冊并申領營業執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圍內)。 | 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人員、退役軍人等 | 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 | 每年每戶3000元 | 一次性 |
四、對勞動者創業提供融資支持 | (九)向提供創業者和企業提供專屬金融支持。 | 18.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 自主創業的重點群體或創業三年內的勞動者,可申請最高額度5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請最高50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擔保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貸款期限內,按貸款實際利率的50%給予財政貼息,剩余50%由借款人承擔。 | 重點群體、小微企業創業者 | 企業和個人 | 個人最高50萬元;企業最高500萬元 | 按貸款周期 |
19.“三項工程”專屬融資服務 | “三項工程”技能人才個人、技能人才創新創業主體以及與技能人才建立雇傭關系的市場主體、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學校等單位,由屬地人社部門提供擔保的,可向中國銀行汕尾分行申請免抵押貸款額度最高50萬元,經營抵押擔保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元,享受普惠金融貸款優惠利率。(最新標準調整以中行標準為準) | “三項工程”技能人才、市場主體、職業培訓機構、學校等單位 | 企業和個人 | 個人最高50萬元的免抵押貸款;企業最高1000萬元的經營抵押擔保貸款 | — |
五、支持企業和勞動者提升素質能力 | (十)強化勞動者技能提升。 | 20.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 具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就業、參保或失業登記的勞動者(含在市就業的外省來粵務工人員、港澳臺人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在校生、領取退休待遇人員),自學或自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后,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得培訓補貼標準目錄范圍內相應證書。 | 勞動者 | 個人 | 按取得證書等級給予1000-3000元補貼 | 一次性 |
21.培訓生活費補貼 | 脫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等群體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證書。 | 脫貧人口、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等 | 個人 | 每次500元(隨技能培訓補貼一并申請) | 一次性 |
(十一)強化企業技能人才培養。 | 22.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 企業按規定在人社部門備案新型學徒制項目,或按規定申報確定為產業技能生態鏈企業,開展學生學徒制、技培生培訓,規范實施培訓,學徒經評價考核合格,按照考核評價合格人數發放給企業補貼。 | 勞動者(企業員工) | 培訓企業(用人單位) | 每人每年為5000-8500元 | 按培訓周期 |
23.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 在省、市人社部門作為職業技能評價機構用人單位備案,評價機構按規定對本單位職工開展自主評價,勞動者考核評價合格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 勞動者(企業員工) | 評價企業(用人單位) | 按證書等級給予200-500元補貼 | 一次性 |
24.項目制培訓補貼 | 機構按規定被確定為本地項目制培訓(經市級以上人社部門遴選并報省廳備案同意)承訓單位,免費為勞動者開展培訓并完成培訓任務取得證書的,給予承訓單位補貼。 | 勞動者 | 承訓單位 | 按證書類型和等級給予400-3000元補貼 | 一次性 |
(十二)促進院校學生技能提升。 | 25.職業技能鑒定(評價)補貼 | 我市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為本校在校學生提供免費職業技能評價服務,學生參加評價后取得中級工以上的證書。 | 高校畢業生 | 評價院校 | 每人200元 | 一次性 |
六、兜底保障勞動者就業 | (十三)兜底就業困難群體就業。 | 26.公益性崗位補貼 | 用人單位開發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脫貧人口,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參保6個月以上。 | 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 | 用人單位 | 每月最高1620元 | 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
27.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 | 就業困難人員或本省脫貧人口屬于人社部門認定的鄉村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已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協議或勞務協議。 | 就業困難人員、脫貧人口 | 個人 | 最高1620元 | 最長不超過1年。 |
(十四)協助困難畢業生求職就業。 | 28.求職創業補貼 | 汕尾市轄區內普通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技校畢業學年學生,于畢業年度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屬于城鄉困難家庭(低保、殘疾人家庭、脫貧人口家庭、特困職工家庭)成員、特困人員、殘疾人、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 高校畢業生 | 個人 | 3000元 | 一次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