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生產工序廢水主要為沖洗、清洗廢水和收集的初期雨水,其主要污染物為石油類和SS。目前企業未設置廢水處理設施,要求企業新增廢水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計能力為2t/d,采用隔油+沉淀處理達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的洗滌用水標準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綠化用水標準后回用于維修船只的清洗,部分無法消化部分匯同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委托汕尾市城區興道管道疏通服務部清運并進一步處理,根據協議,最終去向為作為果園澆灌農肥或合法污水處理站處理,其私自違法處理責任由清運公司承擔。遠期廢水經經市政管網排入污水廠進行處理。 2.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焊接工序產生的焊接煙塵經過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收集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切割、打磨廢氣金屬顆粒物比重較大,易于沉降,約90%可在操作區域附近沉降,剩余部分無組織排放。船舶修理補漆工序廢氣主要在船排產生,經過移動式收集帳收集后通過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于高15m排氣筒排放。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重視總平面的布置,生產區域合理布局,區域內設備合理安置,高噪聲設備遠離廠界,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從聲源上降低設備本身噪音。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對其主要磨損部位及時添加潤滑油,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行時產生的高噪聲,確保廠界噪聲穩定達標排放。加強管理,降低人為噪聲。 4.固體廢物影響防治措施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舊鋼板、打磨鐵銹、修磨鋼屑、焊渣、清洗廢物、廢零部件、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油漆包裝桶、廢油漆工具、廢活性炭、廢抹布等勞保用品、船上生活垃圾、員工生活垃圾。廢舊鋼板、打磨鐵銹、修磨鋼屑、焊渣、清洗廢物、廢零部件收集后外運綜合利用;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油漆包裝桶、廢油漆工具、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抹布等勞保用品隨同船上生活垃圾、員工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及時清運。 5.地下水防控措施 根據生產特征以及本項目中生產工藝及后續防治措施中可能產生的污染源,如果不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廢水中的污染物有可能滲入地下水,從而影響地下水環境。因此,必須制定相應的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進行綜合環境管理。本項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從污染物的產生、入滲、擴散、應急響應進行控制。工程生產運行過程中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護與污染防治的措施與方法;必須采取必要監測制度,一旦發現地下水遭受污染,就應及時采取措施,防微杜漸;盡量減少污染物進入地下含水層的機會和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