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要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行動上,要堅持把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作為政治監督重點,合力推動改革攻堅、促進高質量發展。近年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以下簡稱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扎實履行監督職責,制定《紀檢監察機構開展政治監督工作指引》,聚焦重大事項、重點領域、重點對象開展“項目化”監督,通過列清單、理流程、明責任、抓閉環等舉措,以小切口破題,向縱深處發力,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
聚焦重大事項,以強有力監督踐行“兩個維護”
新時代強化政治監督的根本任務是“兩個維護”。開展政治監督,必須找準靶心,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指向。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監督事項細化為“八個聚焦、十二項緊盯”,重點突出“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增強核心功能,發揮科技創新、產業控制、安全支撐作用”等內容,以“項目化”監督方式推動集團公司切實將“兩個維護”落實到具體行動上。
突出“第一議題”執行情況監督。堅持把督促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作為重中之重,推動及時學習傳達精神、明確任務目標、壓實落實責任,確保取得實效。擰緊責任鏈條,牢牢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推動黨組制定學習貫徹落實辦法及跟蹤問效實施細則,明確落實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按照“學習研討、貫徹措施、督導推動、跟蹤問效”閉環機制,逐項建立工作表單、匯總建立工作臺賬,推動責任落實到位。深化監督問效,建立“第一議題”監督臺賬,實施“一季一跟蹤、半年一督導、一年一總結”工作機制,及時跟進督導、提出建議,確保落實措施與實際工作緊密結合。2024年以來,推動集團公司黨組逐項研究制定落實舉措350余條,組織開展聯合監督11次,堅決保障黨中央決策部署在集團公司落地見效。
突出深化中央巡視整改監督。始終把巡視整改放在突出位置,推動持續鞏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實政治巡視“后半篇文章”。建機制促整改,推動黨組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建立巡視整改“五項”機制、整改評估“四看”標準和整改銷號“四步”流程,緊盯巡視集中反饋會上提出的重要問題,制定《重點監督事項清單》,建立《監督工作臺賬》《全過程記錄表》,向黨組發送加強中央巡視整改建議書、向黨組成員發送監督工作提醒單,提出整改評估和審核把關意見,確保中央巡視整改全過程、全覆蓋監督。在中央巡視整改集中整改期后,制定中央巡視整改情況“再梳理、再檢查”工作方案,對全部整改事項“地毯式”再梳理,選取海上風電建設、燃機自主檢修等25項重點問題“點穴式”再檢查,深入生產技術部、工程建設部等7個總部部門和燃機公司等8家所屬企業開展整改實地檢查調研,提出修改完善意見6項,持續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
突出能源央企“國之大者”重點任務開展監督。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中明方向、領任務,以“項目化”監督求深入、促落地。選取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重大改革部署、“沙戈荒”大基地建設、海上風電建設、老小機組“上大壓小”、“人工智能+”行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等具體任務作為監督重點,督促各業務部門對具體任務細化分解為29個重要節點、53項落實措施,逐項建立任務清單,不折不扣抓好落實。片區聯動督導,探索將7家監督中心、51家直屬單位劃分為4個聯動督導片區,統籌各級紀檢機構利用區位優勢上下聯動貼近監督,形成“橫向有效協同、縱向全面貫通”的監督體系。結合能源央企職責使命,突出重點任務督導,推動制定《能源保供應急能力提升方案》《科技創新能力專項提升行動方案》,從政治安全、經濟安全高度,深入查問題、消隱患,著力加強能源安全保障應急能力提升和“卡脖子”技術攻關,推動能源安全保障和綠色低碳發展穩中有進、持續向好。
聚焦重點領域,以系統施治提升治理效能
重點領域是風腐交織問題的多發區,是廉政風險的高發區,也是系統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關鍵地帶,必須突出精準監督、尋根溯源、系統施治、帶動全盤。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以系統施治為突破口,深度聚焦投資經營風險和廉潔風險較高的重點領域以及資金管理、關聯交易等關鍵環節,著力推動監督成效轉化為治理效能。
緊盯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制定《重點領域專項監督行動實施方案》,統籌監督資源,同題共答,推動常態化開展整治。精準靶向監督,緊扣新能源項目并購、工程建設、招標采購等高風險領域,建立7類“大項目”監督臺賬,分解設置36個“小項目”量化整治目標,實行“臺賬式”“表單化”推進、“系統化”“節點化”監督,以釘釘子精神持續開展高風險領域重點整治,實現“監督+治理”協同效應最大化。著力常抓長治,堅持重點突破與系統施治相結合,推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立健全重點領域制度體系,優化再造管理流程,編發《風光電項目全生命周期風險防控指引》,從項目前期、招標采購、合同管理等9個方面,梳理197個廉潔風險點,明確對權力運行和重點環節監督的5項保障措施,實現“職責權限+風險防范+穿透監督”的多層防控。同時,推動建設“內控合規風險一體化管理平臺”,將廉潔風險防控嵌入36項核心業務流程,推動監督觸角從“事后問責”向“事前預警”轉變。
嚴肅執紀精準問責。堅持辦案就是最有力的監督,研究建立深挖問題線索、嚴肅開展查處、精準執紀問責“全鏈條”管理機制,將嚴的基調貫穿監督執紀執法全過程。深挖問題線索,派駐紀檢監察組通過派員擔任內部巡視全面從嚴治黨小組組長、專項整治檢查組成員等方式,深度參與巡視、整治等工作,深入一層從專業業務中挖“潛”;指派工作組深度參與重點案件聯合查辦,靠前一步從在辦案件中挖“新”。加強線索研判、突出快查快結,發揮“前哨”和“探頭”作用,全面起底、重點查處靠企吃企、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問題。精準執紀問責,聚焦重點領域嚴查違紀違法問題,制定《問題線索處置工作指引》,用好用足大數據查詢系統等平臺,發揮“室組地”協作優勢,嚴肅查處煤炭購銷、招標采購、工程建設、新能源項目等重點領域違紀問題,堅持寬嚴相濟、精準問責,既堅決用好問責利器,又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一刀切”。
機制革新科技賦能“雙輪”驅動。以機制革新為引擎、以科技賦能為支撐,推動紀檢監察從傳統模式逐步轉向數智監督模式。加強機制革新,堅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制定《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進一步加強各類監督協調貫通的工作措施》等制度,對人、財、物等資源通盤布局、統籌協調,建立“監督信息共享、監督工作共促、監督成果共用”機制,明確信息調閱、線索移交、措施配合等15項貫通措施,形成紀檢監察、巡視、審計、財會等部門協同監督格局,有效釋放“1+1>2”的疊加效應。創新科技賦能,研究建設“清廉華電”數智監督平臺,初步構建覆蓋招標采購、合同管理等重點領域監督模型,打造集信息化辦公、數據分析、風險預警、案件管理、紀檢監察干部管理于一體的華電紀檢監察“一張網”。同步配套建設紀檢監察綜合業務應用系統,實現對公司紀檢監察系統信訪舉報、線索處置、案件查辦全流程線上管理、動態跟蹤,持續提升監督穿透力。
聚焦重點對象,以抓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保證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堅持民主集中制,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督促公正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高度重視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緊盯權力運行各環節,突出“行權用權”全過程監督,以明責、督責、考責監督“關鍵少數”,激活“頭雁效應”。
清單化“明責”。推動“兩個責任”細化分解,以清單化、臺賬式管理,確保任務具體化落細落實。明晰主體責任清單,推動黨組建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清晰劃定行權邊界,量身定做“一把手”和其他黨組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量化表》,明確任務目標、完成時間、落實方式,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針對性查漏補缺。細化監督措施清單,制定《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工作措施》,重點從“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為班子成員作出表率、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職能部門落實落細監督措施加強全方位監督等方面,加強日常監督、專項監督,推動“一把手”和領導班子以上率下加強管黨治黨責任落實。
制度化“督責”。堅持真督實查、嚴抓嚴管,做到領導干部權力行使到哪里、管理監督就跟進到哪里。建立監督評價機制,緊盯“三重一大”決策、選人用人等關鍵環節,全程監督黨組會行權情況,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組長對黨組會議學習貫徹和研究決策事項等及時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監督臺賬,每季度對需要重點關注的重點難點和推進不及預期的事項跟進監督、推動整改。2024年以來,向黨組成員發送7份《分管領域違規違紀違法問題處理處分通報單》,對12家直屬單位招投標問題聯合開展專項穿透式檢查,分類梳理、集中評估發現154項問題;建立直屬單位黨委書記、總部黨支部書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提醒機制,推動黨組書記對下一級黨組織負責人進行工作提醒84人次。完善選人用人監督機制,推動黨組持續規范選人用人工作流程,開展全系統干部調研、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健全完善優秀干部人才庫。嚴格把好選人用人政治關、廉潔關、能力關,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組長從動議醞釀開始參與并全程監督干部選拔任用,對日常監督中發現“不托底”的,及時向黨組通報情況。
精準化“考責”。堅持聯合督查、綜合評價、約談考核相結合,緊盯權力責任,抓住關鍵考點,加強動態測評,用考責倒逼履責。聯合巡審查責,推動制定《關于巡視期間推動邊巡邊查工作規范》,實施“紀巡審”聯動,派駐紀檢監察組、巡視、審計根據各自工作需要采取“書面通報”和“面對面通報”相結合方式,及時共享被監督單位在落實“兩個責任”以及廉潔風險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責情況的督查問效,不斷增強聯動監督穿透力、震懾力。綜合考量評責,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是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結合領導人員年度綜合考評、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領導班子成員述責述廉、政治生態分析研判等過程評價和動態監測情況,推動黨組加強對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履職盡責情況進行全面考評,切實推進各級責任壓得更實、權力運行更加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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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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