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我局關于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含中職、特殊教育、幼兒園教師)工作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具有汕尾市城區戶籍、紅海灣戶籍、華僑管理區戶籍或持有汕尾市城區、紅海灣、華僑管理區戶籍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符合認定條件人員;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符合認定條件人員;駐汕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符合認定條件人員。
二、認定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師范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3.參與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其就讀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免試認定與《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資函〔2020〕5號)和《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資函〔2021〕1號)規定進行。
三、網報時間
2025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由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 “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 進行賬號注冊和報名。賬號信息直接關系到后續教師資格業務辦理,請務必仔細填寫。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網上辦事”欄目下的“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四、現場審核確認
現場審核時間:10月23-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現場審核地點:汕尾市市民服務廣場(汕尾市城區S241汕尾城鄉金融中心大廈北側約40米)二樓城區業務綜合窗口。業務咨詢電話:3828622,3360503。
現場上交材料:系統全部校驗通過的只上交一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和一份體檢表。
五、審核材料
(一)身份證明
1.汕尾市城區戶籍、紅海灣戶籍、華僑管理區戶籍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或粵省事電子證照),以及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或粵省事電子證照);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外省、市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居住證回執不受理);
3.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5.駐汕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身份證原件,以及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
(二)學歷證明
1.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學歷證書原件。
2.學歷信息不能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沒有提供鑒定證明材料的現場不受理。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師范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需提供畢業生成績單(里面要有心理學、教育學成績和教學實習報告成績,否則不符合直接認定條件)驗證(同時提供復印件)。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3.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三)普通話證書
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已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特別提示:如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自行聯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開具證明。
(四)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出具汕尾市第一人民醫院(紅十字醫院)、汕尾中醫醫院(城區新城路62號)、汕尾深汕中心醫院或汕尾市第二人民醫院(逸揮醫院),社會人員其他非定點醫院的體檢結論不予承認(體檢時間:自本次現場確認時間前6個月內有效)。
(五)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有關部門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1: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函件、附件2:澳門特別行政區函件),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汕尾市城區教育局302室人事股,由教育局統一將函件寄到省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23號1702室),待函件辦理完畢后寄回,由申請人到汕尾市城區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六)信息系統上傳照片和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按系統格式要求上傳)。(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與網上報名時提交的照片同底),現場確認時上交1張。
(七)參加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驗證,無需提供原件。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資料確認通過后,認定機構按程序在20天內制作好《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證書和申請表需通過郵寄的,請當場填寫郵寄單(郵費到付)(如果收件人不是本人的,需在備注處寫上申請人姓名,以便核查),申請人收到《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后需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現場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請持本人身份證到汕尾市市民服務廣場(汕尾市城區S241汕尾城鄉金融中心大廈北側約40米)二樓綜合窗口領取。
2.現場確認無須預約,按現場抽號順序確認。
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年修訂).doc
汕尾市城區教育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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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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