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在汕尾市城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
汕尾市城區審計局局長黃振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3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及相關規定,經區委審計委員會批準,區審計局審計了2023年度區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城區各有關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省委“1310”工作部署和市委具體部署,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好“三六九”、奮進“百千萬”,各方面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城區高質量發展邁出堅實步伐。
——推進開源節流,保障平穩運行。面對嚴峻的收入形勢和突出的收支矛盾,財政部門統籌協作,密切關注財政經濟運行情況,積極向上爭取各類資金,堅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持續壓縮一般性支出,2023年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同比減少63.16%,保障基礎運轉和社會穩定。
——優化支出結構,大力保障民生。區財政持續優化支出結構,繼續加大對民生領域和重點項目的支出,支持保障辦好重點民生實事。全年民生類相關支出22.91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81.72%,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福祉,優化公共服務供給。統籌各類資金6.18億元投入到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重點項目,助推鄉村建設和鞏固成果,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強化成果運用,提升整改成效。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匯聚審計整改合力,著力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成效明顯。截至2024年9月,上一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77個問題,已整改到位161個,整改到位率90.96%,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81個問題有80個已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98.7%。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7項,促進項目完成建設任務9個,整改金額19.94億元。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
審計了2023年度區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編制和其他財政收支等情況。區級決算草案反映,2023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88252萬元,總支出322957萬元,結轉結余6529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123391萬元,總支出121644萬元,結轉結余1747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118萬元,總支出102萬元,結轉結余16萬元;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12366萬元,預算支出14489萬元,年末滾存結余7756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和各有關部門單位積極應對復雜嚴峻的財政經濟形勢,堅持過緊日子,優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點項目,保持財政緊平衡運行。發現的主要問題:
1.2023年度預算編制不夠準確,年中兩次調整后仍與實際執行存在較大偏差。
2.部門預算審核管理不到位。未將政府采購預算隨同2023年部門預算批復下達各單位、對1個事業單位2023年部門預算批復未體現經營收入。
3.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執行率低。抽查32項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合計24049萬元,截至2024年4月19日已支出5205萬元,執行率為21.64%。
4.落實“三保”政策不到位。一是“保工資”支出缺口較大。因區財政本級財力不足,2023年“三保”項目中的“保工資”共有20267萬元當年未能支付,結轉至2024年。二是困難群眾保障不到位,有6名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未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困難群眾資格認定審批不嚴,有6名存在商事登記信息的人員所在家庭被納入困難群眾保障范圍。
5.國有資產管理不到位。一是截至2024年4月,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尚有33項國有資產閑置,涉及資產原值773.43萬元。二是截至2024年4月,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有待處置房屋、車輛、設備等資產37項,涉及原值546.62萬元。三是部分單位在機構改革后,未及時在資產系統上將整合前的部門資產進行并賬,在資產系統上依舊以機構改革前單位名稱作為使用單位。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對4個一級預算單位2023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并結合經濟責任和財務收支審計關注了7個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落實深化預算管理改革要求,部門預算執行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管理還不夠規范。1個單位未編制非稅收入預算,涉及金額40萬元。2個單位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但實際有開展政府采購項目,涉及金額180.06萬元。4個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不完整,部分政府采購項目未編入采購預算,涉及金額579.05萬元。1個單位無預算向沒有財務隸屬關系的單位和機構撥工作經費,涉及金額29萬元。3個單位自行采購應當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涉及金額3.71萬元。
2.落實“過緊日子”不夠嚴格。1個單位未合理考慮駐上海招商人員變動情況,租用2間宿舍分別空置約7、8個月,造成一定的財政資金損失浪費。1個單位存量資金未上繳財政統籌,涉及金額101.29萬元。2個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存在公車私用的情況。1個單位超范圍報銷差旅費,涉及金額1.66萬元。1個單位政府采購項目超預算,涉及金額5.14萬元。
3.財政財務收支不合規。5個單位超范圍使用或擠占項目經費,涉及金額14.8萬元。2個單位坐支合作收益、現金,涉及金額73.19萬元。1個單位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老年生活補助,涉及金額27.82萬元。1個單位使用收款收據等不合規票據入賬,涉及金額49.97萬元。
二、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對區2023年債券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5個項目債券資金使用率低,截至2023年12月仍有34355.96萬元債券資金未支出,未形成實物工作量。
(二)6個項目債券資金使用不規范,存在提前支付工程預付款6932.66萬元、重復購買保險28.16萬元的問題。
(三)4個債券項目前期工作管理混亂,存在未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進行施工圖設計并完成施工圖審查、送審施工圖預算超出批復概算24.53萬元的問題。
三、“百千萬工程”高質量發展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派出審計人員配合汕尾市審計局對區2023年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小公園建設推進緩慢,未在任務節點前完成建設任務。
(二)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等上級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不達標。
(三)部分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存在虛列工程完成量等問題。
四、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對全區2022年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服務鄉村振興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完成推動冷鏈物流產業園等2個參股事項,涉及金額130萬元。
(二)未完成建設3個鎮級農合聯、創建2個省級以上標桿社、創建1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和5家村級供銷合作社4項基層供銷組織任務。
(三)區公共農產品冷庫容量未達到3萬噸以上建設要求。
(四)未按要求提取本級合作發展基金,涉及金額7.48萬元。
五、民生項目審計情況
(一)食品藥品專項資金績效審計。
對區2021至2022年食品藥品專項資金績效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未按時開展節令性食品抽檢。
2.部分食品抽樣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出具檢驗報告。
3.未對3個檢測項目開展群眾購買食品安全感調查。
(二)重點民生實事推進情況審計。
對全區2023年重點民生實事推進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2個單位審核、審批不嚴格,導致1戶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長期騙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涉及金額23.03萬元。
2.7個單位審核、審批不嚴格,向16名已死亡的監護人發放補助,涉及金額1.6萬元。
3.2個單位宣傳引導不到位,“兩癌”免費篩查項目中低保人群占比較低。
4.1個單位推進6個養老服務中心示范點建設進度不及預期,未能在任務節點前完成示范點建設和適老化改造的任務。
六、農業農村和自然資源環境審計情況
(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對全區2023年度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村級集體財務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社區應收未收山林和果場租金6.31萬元。二是1個社區違規設立項目向村民收取宅基地過戶、轉讓、更名等費用4.01萬元。三是1個社區白條抵庫2.93萬元。四是2個村集體經濟組織未將征地款分配方案報鎮政府審查,違規自行分配征地款。
2.村級集體資產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村委超出承包合同約定多支付養殖池補償款12.8萬元。二是2021年至2023年期間,2個鎮街有16個集體資產發包項目未上“三資”平臺交易。三是6個經聯社、2個村委未如實填報2023年清產核資報表,存在資產出租事項未在清產核資報表填報或租金填報不準確等情況。
3.村級工程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村委實施的工程項目合同未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等內容。二是1個經濟合作社實施的工程項目已竣工驗收,但未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三是1個村委將1個工程分解成三個項目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規避進入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交易,涉及金額12.43萬元。
(二)水資源環境保護情況審計。
對全區2021至2022年水資源環境保護情況進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未及時向2家企業征收水資源費71.26萬元。
2.未及時向4家生產建設項目單位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4.58萬元。
3.未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一是6個工程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時間均晚于開工時間,水土保持方案未經審批先行建設。二是1個項目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先投入使用。
4.專項資金閑置。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500萬元,截至2023年7月,因飲用水源地保護工程項目實施單位法人代表未到位無法正常實施,導致資金閑置約11個月。
5.1個飲用水源地保護改造工程建設進度緩慢,未按合同約定90個自然日內完工驗收。
七、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一)汕尾市城區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調查。
對香洲街道城鎮老舊小區微改造等4個項目進行跟蹤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質量控制不到位。2個項目未按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施工,存在外墻裝修做法、樓梯間欄桿高度、防盜網角碼間距等與圖紙要求不符的情況。
2.材料使用管理不規范。1個項目材料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未按合同約定品牌采購外墻瓷磚等材料。
3.前期工作不扎實。1個項目預算書工程量清單編制不準確,存在漏項、多計或少計工程量的情況。1個項目可行性研究未實地考察,可行研究結論依據不足致使項目推進不順。4個項目未及時確定監理單位,致使項目施工準備階段未實行監理。
4.造價控制不嚴格。1個項目兩次委托可研編制、修編的合同簽訂不合理,涉及金額42.9萬元。1個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和驗收服務未按財政預算評審造價簽訂合同,比財政核定價分別超出17.78萬元、5.38萬元。1個項目多計可研和設計費用135.91萬元。
跟蹤審計調查過程中指出相關項目存在未進行質量檢查驗收、現場質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工程預付款未約定扣回、工程預算未編制并送審、施工合同條款存在歧義矛盾、未在招標文件及合同中載明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等問題,在審計期間已整改。
(二)工程建設項目決算審計。
對二馬路及周邊支路更新改造升級和東坑健康驛站2個項目進行決算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工程款項計算不實。2個項目多計建安工程費139.44萬元。1個項目多計相關費用28.68萬元。
2.拖欠相關單位賬款。2個項目拖欠初步設計費、監理費、勘察費等服務款,涉及金額873.89萬元。
3.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1個項目應繳未繳印花稅5.71萬元。1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便投入使用、建成9個多月才竣工驗收、工程保險購買不及時導致保險期限未涵蓋整個建設期。
八、審計移送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情況
2023年以來,區審計局共出具審計事項移送處理書11份,向相關部門移送違紀違規問題線索16起,涉及金額529.05萬元。主要集中在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最低生活保障金長期被騙取、工程施工和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等問題。
九、審計建議
(一)規范財政預算編制,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區財政部門要做實財力測算,規范預算編制工作,實事求是、科學合理預測各項財政收入,強化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做好預算調整編制工作,提高預算的可執行性,做到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有效銜接。切實履行對部門預算的審核和批復職責,加強指導監督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強化預算對部門單位的約束力。
(二)加強資產管理工作,提升資產管理效能。區財政部門要強化和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綜合管理職責,加強資產管理和使用部門間的溝通協調,明確資產管理部門職能職責,做到產權明晰,管用職責清楚。加大清理盤活力度,充分挖掘各類閑置資源資產潛力,優化政府資源配置,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避免國有資產的流失、損失以及不合理的閑置。
(三)加強財政資源統籌,防范財政運行風險。區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源建設力度,科學謀劃財政開源節流相關工作,依法依規組織財政收入,積極籌措財政資金,加大統籌保障力度,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兜住“三保”底線,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妥善消化暫付款項歷史掛賬,控制新增規模。加強政府債券資金管理,提前謀劃儲備項目,嚴格審核項目申報材料,確保債券資金依法合規使用,切實防范財政運行風險。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升審計整改實效。各部門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確對待審計發現的問題,壓實整改責任,對標整改要求,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全面提升整改效率和質量。進一步建立健全部門聯動、貫通協作、結果運用等長效機制,推動從源頭解決問題,舉一反三,加大審計整改實效的評估和做好審計整改結果的公開工作。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違紀違法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下一步,區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區人民政府將按有關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之年,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東工作、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忠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以高質量審計服務城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汕尾市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2024-11-22 10:36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76號